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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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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0:08   访问次数: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肇庆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拟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未达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具体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资格审核时间

面试资格审核定于2023年6月21日-6月25日(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00,递补人员资格审核时间定于2023年6月26日8:30至12:00、14:00至17:00

请各位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到资格审核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同时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个别考生因原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不能使用的,请主动与资格审核单位联系。因考生原因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校区行政楼4楼406室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富廊新村丰乐路12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8-2853951;0758-2826274

(四)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以上材料1-4,此外:

5.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除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2023年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外,其他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或劳动关系承诺书(见附件3)和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佐证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凭证);

(2)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的附件2《报考指南》中第5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凡报考时经系统审核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且选择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于2023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培训合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

7.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提供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且加盖所在院校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

9.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并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须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10.港澳居民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也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11.岗位要求“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证明,并提供该段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他足以证明具备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12.岗位要求“职称等级”“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职称等级证书原件,或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明原件。

13.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证明材料。

14.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二、注意事项

拟入围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资格审查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可从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对象。请未进入资格审查但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准备好有关资格审查的材料,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一旦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公布,请各考生密切留意我单位网站的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xls

  附件2.人事或劳动关系承诺书.docx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6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所属事业单位面试公告 下一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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